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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4/14    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浏览:

  示范区各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工作的函》要求,为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晋融办函[2018]36号)第三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要求

  按照《省委军民融合办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工作的函》(晋融办函[2021]23号)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2份,于4月16日前提交至示范区管委会创新发展部312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锋 820687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工作的函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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