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协同发展-米乐平台

更新时间:2018/4/27    来源:    作者:    浏览:

郭南祥 李毅涛

军民融合是我国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世界各国军事与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我国军民融合发展不仅涉及到管理体制和制度结构方面的变革,还与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尤其在信息化技术不断更新换代的今天,如何准确把握信息化建设与军民融合的结合,创建有我国特色的军民融合之路,是亟需关注的课题之一。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以期有所借鉴价值。

1 信息化军民融合的重要性

军民结合是世界强国推进发展的普遍做法和规律性特征。美国一直在军事领域投入巨额资金,以此保持其军事工业和经济的高速增长。美国军方研发的导弹防御系统,在预警探测和精确定位等方面都用到了先进的信息技术,既促进了国防科技的进步和武器装备的升级,又带动了民间在相关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实现了军民深度融合;德国的国防科技工业融合在民企中,其基础物理技术、加工技术、半导体技术、及数据处理等组建了军民两用企业,如航天防务航空公司、西门子公司等,在信息技术方面有着坚持基础;以色列以高科技作为国防事业的核心,利用电子信息等军工技术促进经济发展,以军带民。实践证明,军民融合是增强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报告着重指出:我们要坚持走特色军民融合之路,实现富国强军。习近平同志在解放军全体会议上强调,今后我们要不断拓展军民融合的范围、丰富军民融合的形式、完善军民融合的制度,为未来打赢信息化战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所谓军民融合中的信息化建设是指军队与社会在信息基础建设、信息技术和信息人才等方面实现资源流动、优势互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在社会生活和军民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国防事业的发展成为未来的必然趋势。一直以来,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成效也最为显著。以计算机、因特网和物联网以标志的三次全球信息化革命浪潮,都是先由军方研制开发,然后被广泛的应用于民间,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在这种背景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方式,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2 我国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2.1 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指导下,我国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自2000年建成以来,已成功应用于测绘、电信、水利、渔业、交通运输、森林防火、减灾救灾和公共安全等诸多领域,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自2013年陆续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国空间信息与应用技术走在国际前列,对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国大力研发信息技术,在很多领域都取得了世界领先的地位,例如,我国2016年8月发射的“墨子号”是我国自主研发的“世界首颗”量子通信卫星。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迅猛,每年增速高达20%,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商业革命推动,我国民间信息化发展日新月异,在信息技术、网络安全、人才资源、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都方面都成绩显著,为军民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

2.2 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军民融合的探索阶段,在信息化推进方向上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军民融合的建设成效。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军民融合速度缓慢。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制约军民融合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束缚在一定程度依然存在。有些同志缺乏前瞻的、大局的国防观,仍然保有传统的旧思维和旧观念,局限于本部门、本系统利益的小圈子,对信息技术大潮对我国国防事业的冲击视而不见,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军民融合的发展,导致信息化建设军民融合进展缓慢。即便也建设了一些信息化军民融合项目,但大多是临时性和局部性的,缺乏长效机制,导致项目短命化现象比较普遍,更无法推进社会经济增效。二是配套政策不完备。我国的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方面处于探索阶段,缺乏规范的、科学的政策指导和规范,尤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固定资产投资、人才资源共享等方面政策不健全。三是军民存在信息不对称。一直以来,由于军地力量分散和战略统筹能力不足等原因,军事信息技术研发相对封闭、力量分散,军民之间缺乏信息资源的共享,未能有效利用社会科技研发资源。同时,军品市场开放程度不足,军地供需信息发布渠道狭窄,浪费了宝贵的时机和资源。

3 完善信息化建设军民融合的措施

3.1 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合建共用

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是推动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合理利用资源,降低信息技术研发成本,缩短装备研制周期,而且也同时满足了国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目前,世界各国都遵循军民一体、兼容共用的原则,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合建共用。我国在移动通信、微波、光缆、卫星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技术先进、传输容量大、覆盖地域广,因此,需要我们信息基础设施为基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合建共用,积极共建先进的信息技术协议和标准,改善和提高数据、移动通信和多媒体等方面业务,重点加强信息获取、处理设施和卫星资源等军民融合建设重点,最终实现双赢的结果。

3.2 打造高素质军民融合人才队伍

加强信息化建设军民融合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目前,我国缺乏一批既熟悉军民融合理论,又了解信息化技术的人才队伍,这也是我国军民融合效率不高的原因所在。因此,一方面,从国内外大力引入高素质的人才,为人才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加强内部高素质信息化人才的培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我国重要的人才孵化基地,承担着人才培养、科研创造和技术研发等职能,要充分利用国民教育资源,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才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军地联合培养、合作共建的人才机制,为军民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同时积极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到国外进行深造和学习,了解国外军民融合的前沿和管理经验,为我所用,最终培养一批专家型和技能型的人才,以满足军民融合在信息化发展中的人才需求。

3.3 完善军民融合领导管理体系

国家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我们要从体制和机制改革入手,扫除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藩篱。一直以来,我国在军民融合发展上缺乏科学的、规范的制度规范,造成军民融合项目短命化的现象比较普遍。为此需要不断完善军民融合的宏观政策、政策法规和实施规则,保障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首先,完善法律规范,构建军民融合信息化建设的法规体系,为军民融合发信息化展提供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障,尤其涉及信息获取交换、发布、使用和保密安全等方面,要从法律法规层面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军民融信息化建设合有法可依。其次,健全运行机制。为了保证军民融合信息化项目的顺利运行,军队要与地方成立军民融合协调组织机構,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地方发展规划相衔接,建立军地定期协商、重大行动协同等工作制度,保障军民融合项目的顺利进行。最后,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强化全过程风险管理。加大对非军企业运营情况的掌握和合同履行监督的力度。依法对非军企业的科研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安全保密等实施监管。

总之,军民融合是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到我国的国防事业和经济发展大局,从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信息基础建设等诸多方面着手,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是推动军民融合向全领域、大纵深拓展的重要手段。当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军队、地方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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