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司法部关于“智慧法治”信息化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7月30日,吉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研讨会。会议由厅科技信息处处长解军主持,厅二级巡视员赵成杰到会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精神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持续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适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需求,努力推动和保障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切实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改革作用,不断提升法治信息化能力,全面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全面赋能法治吉林建设,不断提升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法治信息化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治“护航员” “安全阀” “助推器”的重要功能和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勇于践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数字化改革,推动法治吉林建设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原则。一是超前谋划原则。针对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业务工作数字化改革的部署,做好前期调研、超前谋划,科学开展科技信息化工作。二是归口管理原则。科技信息化工作主体是各业务部门,要发挥好各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以业务工作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激发业务部门信息化改革原动力。科技信息化部门不能越俎代庖,不能包办一切。三是统筹协调原则。科技信息化部门要承担起统筹协调责任,防止各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坚持做到全系统“一盘棋”思想,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四是服务保障原则。科技信息化部门要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提供全方位技术保障,保障已经建成的各类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络和信息安全。
会议交流了试点建设经验,总结了试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推进信息化试点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工作重点。全省共11家信息化试点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和信息化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