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迎来95岁生日。
95年来,人民军队一片丹心心向党,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战斗;95年来,人民军队金戈铁马守四方,成为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钢铁长城。
7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观“领航强军向复兴——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成就展”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引领全军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英雄的人民军队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续写了新的时代篇章,焕发出新的时代风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引领人民军队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阔步前行,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主席强调,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要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军地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决策指示,积极推动涉军维权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重要成就。
完善健全制度
保障涉军维权工作行稳致远
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是保障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重大政治任务。依法维护国防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为“最可爱的人”排忧解难的光荣事业。
涉军维权工作发端于“汤阴经验”,至今已有26年历史。26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军地各级共同努力下,涉军维权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图为广东省涉军维权工作办公室开通热线电话,维权服务人员接听驻粤部队官兵电话咨询。程勇 刘文敬 摄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并讲话。会后,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广“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以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为代表的涉军维权骨干法律陆续颁布和修订,为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2014年,中央政法委、原总政治部颁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首次以国家政策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涉军维权的工作机制、职责任务、工作制度以及具体程序等内容。同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出台,围绕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和相关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作出系统规定。
2016年,司法部、军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经费保障等作出具体规范,为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提供了法规指引。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和军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的客观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最全面、最清晰也是最权威的政策性文件,《意见》为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本依据和路径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近年来多次下发文件,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办理涉军案件。部队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都对涉军维权工作作出具体规范。
各项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涉军维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全军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和军委决策指示,按照军委政法委员会部署要求,聚焦服务备战、改革和建设,全面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积极协调处理涉军维权纠纷和案件。
各战区、基层军事法院积极协调驻地党委政法委员会,调整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修订地方性法规文件,督办重大涉军纠纷,形成军地齐抓共管合力。
军地协作联动
优化涉军维权工作协调机制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加强军地检察协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改革强军、服务依法治军的客观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
图为山东省军地领导参观军民共建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建设。陈琛 摄
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军地检察协作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在发布会上介绍,各级军地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军事司法体制调整改革,主动加强调查研究,联合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在沟通、交流、配合等方面协作机制的细化、实化,使协作更加科学、规范。据统计,25个基层军事检察院均与驻地省级检察院建立了协作机制。
实践证明,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共同参与、协作联动,构建军地一体化工作格局。
2016年,伴随着军队司法体制改革,战区军事法院调整组建,习近平主席签署命令,赋予各战区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辖区军地军内政法部门工作协作”职责,明确军事法院“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职责。军地各级职能部门在继承原军区体制下跨区涉军维权模式的基础上,开始探索战区体制下跨区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形成以党委、政府“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以各地“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合议庭”、军地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纽带,以基层法律骨干为补充的层级全、覆盖广、衔接紧、联动快的涉军维权工作体系。
“借助地方专业力量,更好开展法律服务,是陆军部队法治建设持续向上向好的一条重要经验。”北部战区陆军信访和法律服务室主任张小敏介绍说。北部战区陆军4家单位与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签署《共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议》,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基础上,多次组织“送法进军营”活动,向数千名官兵现场普法宣传、开展咨询,指导官兵依法处理婚姻、房产等问题和纠纷。
图为广东军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随着中部战区和七省(市)涉军维权工作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形成了“协作中心牵头、领导小组督导、成员单位主办、跨区协调联办”的良好工作格局。北京市在驻京基层部队建立2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27个法律服务联络点,定期选派军地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送法小分队”走进基层连队。山西省健全完善“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近年累计投入2.4亿元,划拨军事用地4200余亩,修建战备公路120公里,为部队遂行军事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图为海南“军地协同巡回法律服务站”启动仪式。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责,深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积极开展涉军司法救助,促进军民和谐、拥军优属。
2019年4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联合印发《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意见》,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件协商、联合调研、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
今年7月2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解放军上海军事检察院召开“加强军地协作,忠诚履职尽责”座谈会,双方就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双向合作达成一致,共同会签了《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协作意见》。
聚力练兵备战
助力部队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
军队是要准备打仗的,要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工作,做到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项工作向打仗用劲。
军地各级涉军维权工作机构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把涉军维权工作重心放在助力备战打仗上,在注重解决日常涉法纠纷的同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部队战斗力生成提高的重大纠纷和案件,突出解决危害军事安全的重大问题、妨碍军事任务执行的难点问题、影响部队建设发展的棘手问题和损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现实问题。
全军法院积极协调地方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军事秘密、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刑事犯罪,依法快速处理部队遂行战备执勤、演习演练、维稳处突等军事行动中产生的涉法纠纷,依法及时处理军人军属在请求给予优抚待遇、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权属等方面遇到的纠纷和案件,让官兵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激发他们献身国防、扎根一线的荣誉感责任感。
图为南宁军事法院开展送法进军营授课。
军人是最可爱的人,让军人受到尊崇、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惩治力度,维护军人尊崇地位,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对危害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探索建立专门办案组或专人办理制度,做到依法快速受理、快速移送,确保依法优先办理、优先审结。
2018年以来,军地检察机关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较好地形成了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整体合力。军事检察机关重点聚焦国防和军事利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会同地方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0余件,推动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确权、军人权益保障等问题600余个,监督整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问题800余个,英烈名誉荣誉、军用设施安全以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得到有效维护。
“我们办理的不只是维权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维护的不只是官兵合法权益,更是军队稳定和军心士气。”解放军济南军事法院院长王海军说。